立法院昨(三)日三讀通過專利法修正案。回應企業界需求、以及因應商品週期日 益短暫趨勢,修正案中全面廢除專利法中的刑罰規定,專利侵權案件全部回歸民事 程序處理;此外,新型專利改採「形式審查」制度,新型專利申請案只要符合形式 要件,智慧局將不再審查專利實質內容,只要三、四個月即可取得權利證書,大大加快企業取得專利的速度。
然而,相對於申請簡便,智慧局表示,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間從現行的十二年,縮短 為十年;此外,由於新型專利證書發給時,未經針對發明內容的實質審查,因此未 來新型專利權人要「抓」仿冒時,必須先向智慧局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評 估該專利的「進步性,新穎性….」,作為法院審查專利是否有效、是否構成專利侵權的依據。
資料來源: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