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陸專利簡介 劉曉慧彙編
大陸專利申請可分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其針對產品、方法或者改進後所提出的新技術方案,稱為發明;對產品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技術方案,稱為實用新型;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用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稱為外觀設計。而有意開發、拓展或已深耕中國市場之企業或個人,皆可經由專業代理機構提出申請。目前,台灣企業在大陸所申請的案件以「一般物理、化學或裝置」之實用新型居多,而高科技產業多以物理類(例如:光學、控制技術、數據計算、信號裝置、密碼術、資訊儲存、核工程)、電學類(例如:電氣元件、發電/配電/變電、電子電路、電通訊)之發明專利居要。
近年來,隨著大陸專利審理能力提高,專利審結速度也不斷加快,先前審查案件積壓狀況已獲得大幅改善,這皆有助於有意申請中國專利權者,能因有效率取得權利保護,而避免遭受因惡性競爭所引發擁有或使用等權利糾紛。大陸市場開放後至今,最初期以勞力密集之製造業及傳統加工業為主流,但如今,大陸已拉升企業高度與水準,進而鼓勵如晶元、生技、網際網路等具有高度知識的高科技產業設立所謂的「亞洲的經營核心據點」。在前進中國的同時,不論傳統或高科技產業之企業或個人的發明、創作,智慧財產縝密的保護成為「絕對必要」的首項要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