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是獲利的契機

一、專利是獲利的契機  江孟潔彙編

  法律規定賦予發明創作人專利權,其用意在於鼓勵研究發展,透過專利的保護,將使得更多有益社會進步的發明產生。而往往專利權的賦予會產生經濟上的利益,因此即使小小的創意也不容忽視,且當專利權人發現其專利遭受他人不法侵害時,就可以利用『民事訴訟程序』,請求損害賠償,有時更可藉此獲得為數相當可觀之賠償。

  首先,近日在『商業周刊』中就登載許多篇關於專利方面的文章,其中一篇提及到「由甲醇與一氧化碳製造醋酸之方法」,此專利名稱雖然拗口,但是侵權的代價可是二十億元!此是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的結果,對於『中國石油化學公司』侵犯『美商瑟蘭斯國際』的「由甲醇與一氧化碳製造醋酸之方法」判定『中國石油化學公司』應賠償『美商瑟蘭斯國際』二十億元!

其次,另一篇文章是關於『佰龍機械』能成為全世界針織機產量的霸主的專題報導。『佰龍機械』能於去年製造了近一千八百台針織機,銷往全世界七十二個國家,憑靠的是不斷的學習、改進並善用專利的研發與申請,且當他們研發出整個全世界都沒有的產品時,他們才想到要申請專利,創始員工也笑說所幸當時有申請專利,所以沒有被抄襲技術,他們才得以保住辛苦獲得的智慧結晶。

由此可知,當研發出新創作時,申請專利的保護是非常重要的。最後,由上述兩篇文章可知,專利的申請是重要且不容忽視的,除了可保護自己的創作也能有效防範自己的創作遭受他人不法的侵害,且適時主張自己的專利權是值得的,因為侵權之訴訟獲利有時是相當可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