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專利面面觀

三、專利面面觀  林政宇彙編

Ⅰ、權利金 有鑑於科技大廠之間的權利金大戰,就領導人的理念和眼光是否放得夠遠,專利的申請是個關鍵點,因為了解到專利權的目的是用來保護自家的產品,等同排除其他家的同業對於類似產品及相關技術的施行,另外,縱然不是刻意的仿冒或碰巧是技術上的碰撞,也有可能因此成為官司下的犧牲者。

舉例來說,美商蘋果電腦就支付創新科技(Creative Technology)將近一億美元的天價作為專利權利金,因為早在蘋果電腦的產品(i-Pod)上市之前,創新科技已先行申請了關於(i-Pod)裡頭所用到Zen系列MP3播放器的導航技術和組織及讀取音樂的專利權,而創新科技靠著先行申請專利,為它謀得了許多隨之帶來的龐大權利金和機會,蘋果電腦的執行長曾說過一句話“創新科技真幸運,先申請了專利權”,顯示面對這種情況,縱使是大廠商如蘋果電腦也只能選擇認清事實了。

Ⅱ、專利團隊 智慧財產局日漸提升的審查水準及案件數,歸功於各個專利商標事務所,幫忙協助企業或廠商來做產品上專利權的申請及管理,而智慧財產局也會定期舉辦與業界的交流,來了解業界的需求並制訂合理的法條,來共同商討法條的走向及所面臨的問題,以便能即時更新最新的動態。

最後,隨著產業競爭日趨激烈,為了強化自身的競爭優勢,鴻海就專門設立了法務部門,編制數百名法務及專利工程師維護本身的智慧財產權,由於訴訟過程往往曠日廢時,可以作為有效拖延對手之商業行為,所以如果企業及廠商缺乏自己專屬的專利團隊,不妨可透過專利商標事務所來協助做專利管理和規劃,可減少大部份檢索的時間,而企業及廠商只要專注於自身產品的研發,相信會有更大的發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