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新知
2006 年10 月1 日起,韓國新型專利實審之審查制度將實施。
韓國新型專利制度已經修改過去針對韓國新型專利不採用實審制度的規定,回復其新型專利需經過實際審查的流程。因此,現行雙重的申請制度將會被廢除,而由發明專利轉換為新型專利之制度將重新建立。新型專利申請案須在申請日起3 年內提實審,而依韓國專利法規定,有10 年專利年限。
在韓國新型專利引進不採用實審制度,申請韓國新型專利者並沒有減少,反而仍維持在相同狀態。韓國中小型企業仍持續對申請新型專利表示興趣,因而增設了韓國新型專利採實審制度的需求。